今来以来,湖北省伊斯兰教界主动担当作为,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教要求贯彻落实到伊斯兰教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四抓四有”实际行动推动伊斯兰教全面从严治教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抓实部署有责任。今年年初召开全省伊斯兰教全面从严治教加强教风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强化从严治教有关工作。将全面从严治教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深入推进湖北省伊斯兰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湖北省伊斯兰教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安排。积极响应全省性宗教团体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教的倡议,制定湖北伊斯兰教全面从严治教实施方案,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不断激发从严治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抓严制度有保障。坚持制度先行,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编印700多页、36万多字的《伊斯兰教工作政策法规制度汇编》送发各地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推动各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为全面从严治教提供政策法规制度保障。
三是抓好推进有动能。将强化全面从严治教与“四进”活动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5月9日,省伊斯兰教协会在襄阳“四进”活动现场会上以会代训、会训结合,开展全省伊斯兰教界政策法规暨全面从严治教培训。全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负责人、教职人员共50多人参加培训。省民宗委副主任余文生出席会议并作全面从严治教辅导培训,要求全省伊斯兰教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教主体责任,严格团体管理、场所管理、教职人员管理,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水平,真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抓准跟踪有效果。为确保全面从严治教工作真落地、有实效,省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分组分片到全省64处清真寺开展教风建设跟踪督导检查。一查清真寺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查寺管会是否规范有序运转;三查教职人员是否认真履职。通过全覆盖跟踪督导检查推动各清真寺进行不动产权登记,设立监事或监事会,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使用统一捐赠票据等,形成协会、监事会、清真寺、教职人员各负其责,主动抓教风、担当抓教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