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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伊斯兰教界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 爱国主义教育法》

【字体大小】 [] [] []2024-01-30 09:38 文章来源: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 作者:黄丽

 1月22日至24日,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在郑州召开第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会长杨万里出席会议,省民族宗教委业务处有关同志莅会指导,省伊斯兰教协会班子成员、常务理事、各省辖市伊斯兰教协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共60人参加。

 

期间,大家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传达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十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年度审核办法》《关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还表彰了2023年度全省伊斯兰教解经、讲经工作先进个人,对《河南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年度审核办法》《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关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作了解读。

会议要求,继续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夯实坚定跟党走的思想基础;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为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正确指引;坚持全面从严治教,防范教内风险隐患,抵制极端思想,切实解决伊斯兰教领域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内生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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