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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民族团结之花的绚丽绽放—记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民宗局局长锁少武

【字体大小】 [] [] []2016-10-12 09:28 文章来源:《中国穆斯林》杂志 作者:白玺武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是宗教工作大市,特别是原州区信教群众多,宗教教派多,宗教情况复杂,宗教工作任务繁重。2005年,时任炭山乡党委书记的锁少武受命到区民族宗教局担任局长,上任之后,他结合实际探索出了“原州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自此,原州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年年有新变化,多次受到上级组织的表彰奖励,先后于2010年、2011年被自治区宗教事务局授予“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奖”;2006年、2007年、2010年在固原市综合考核为第一名。他个人被固原市授予“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工作者”,被国家宗教局授予“全国宗教工作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一、抓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当好制度创新的开拓者。

原州区是一个回族相对聚居区,总人口45.8万人,其中回族人口22.4万人,占总人口的48.9%。辖区五大宗教俱全,伊斯兰教教派门宦分支众多,给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锁少武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精神,多方奔走呼吁,积极协调争取,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协调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乡镇属地管理,社会关心参与的宗教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三有、四无、一套制度”,“三表、四册、五本证书”和“三公开一监督”的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三有”即基层乡镇有组织机构、有专(兼)职干部、有办公场所。“四无”即无未经审批而乱建的宗教活动场所、无未纳入规范管理自己聘用的教职人员、无通过非正规渠道零星朝觐的人员、无影响全区稳定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一套制度”即为乡镇健全了《宗教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教职人员聘任制度》、《三定学习制度》、《宗教场所审批翻建制度》、《大型、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宗教工作督查考核制度》等8项制度,为宗教场所健全了《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大型、跨地区宗教活动报批制度》、《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场所学习制度》、《场所管委会主任职责》、《宗教教职人员职责》等5项制度2项职责,且制度全部成册上墙。“三表”即场所登记年检表、执教人员审批表、培训学习考勤表。“四册”即宗教场所登记册、管委会成员登记册、教职人员花名册、跨县区宗教活动人员花名册。“五证”即场所登记证、年检证、土地证、阿訇资格证、聘任证;“三公开”即公开选举场所管委会成员、公开选聘执教人员、公开场所活动财务收支。几年来,原州区宗教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维护了当地的宗教和顺、教派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这一管理模式抓住了重点,抓住了关键,符合原州区的实际和《宗教事务条例》精神,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宗教界的认同和支持。这一管理模式先后被固原市、自治区总结推广,为固原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暨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现场观摩团在原州区进行了观摩,对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再次给予充分肯定。这一切都凝结着原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锁少武的心血和汗水。

二、抓矛盾纠纷经常化排查,当好促进和谐的实践者。

依法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是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2005年4月,彭堡镇石碑村一清真寺由于坊民之间发生矛盾,进行分坊建寺。得到信息后,锁少武迅速介入,认真作信教群众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讲解《宗教事务条例》。经过耐心地说服教育,大多数群众的思想观念变了。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及时拆除了新建的清真寺,制止了一起分坊建寺事件的发生,维护了信教群众的团结。2006年8月25日,原州区中山街道办事处辖区陕西坊清真寺部分坊民在未经全体坊民集体讨论和寺管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搬请阿訇进寺主持教务,由此引起了坊民之间的矛盾。事情发生后,他及时深入群众,经过深入细致地做工作,经过36小时连续做工作,才使进寺主持教务的阿訇限期离开了该寺,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近年来,他成功调处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50多起。

三、抓宗教人士科学化培训,当好宣传政策的模范者。

多年来,锁少武凭着一腔矢志不渝的信念和热情,把对党的忠诚,对民族团结的热心,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热爱熔铸于自己的行动中。他深知要作好民族宗教工作就必须熟知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熟练掌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工作。担任局长后,他参加了中央党校本科函授班,积极参加自治区、国家宗教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之余,他又系统地学习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撰写了10余万字的读书笔记。自己带头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委(宗教局)报送调研文章20多篇,其中被评为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

锁少武十分重视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几年来,他以“民族团结月”、同心同行促和谐、“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以宗教教职人员“三定学习”为平台,坚持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寺,走机关,进兵营,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部队官兵和干部进行宣传培训,先后累计培训300余场次,其中自己亲自宣讲达100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了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培训档次,今年7月份,在单位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他积极筹措经费,结合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组织100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在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首期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同心同行促和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班。

同时,他积极动员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人士踊跃参与社会事业。几年来,在他的动员下,宗教界人士在城市拆迁改造、移民搬迁、计划生育、封山禁牧等重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宗教场所也积极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支持学校校舍建设、慰问教师、慰问驻地官兵、为灾区群众送温暖等活动。宗教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资金达60万元。

锁少武在担任原州区宗教局局长的八年时间中,认真对待各项工作,做到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努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时间,讲效率,克服推诿扯皮现象,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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