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涵盖的内容很广,包括:敬主爱圣、孝顺父母、爱国爱教、积德行善、止人作恶、维护和平等。另外,穆斯林的信仰还应当受到特别规定的“伊玛尼”断法即:伊斯兰教信仰断法的制约。这指穆斯林在具备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信真主、信天仙、信使者、信天经、信前定、信后世的前提下,还要遵守约束自身的规章制度,这个规章制度就是以上所说的“伊玛尼”断法。断法有六项规定:1.不能杀害无辜;2.不能抢劫他人财物;3.不能使人为奴;4.不能歹猜他人;5.不能诋毁他人名誉;6.不能歧视失足者。这六项规定语言简明扼要,其意义却非常深刻、耐人寻味,不但阐明了伊斯兰教的法律规定,也道出了穆斯林应遵守的道德规范。每个穆斯林要想使自己的信仰尽善尽美,就必须严格奉行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
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曾对阿拉伯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起过重大的作用。即便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种思想仍对各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着积极作用。作为一种宗教伦理道德,它已经成为了穆斯林群众约定俗成的戒律。同样,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13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这种带有道德规范性质的戒律,也对中国各个时代的社会治安、国家稳定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时至今日,中国穆斯林还严格地加以奉行,并仍在继续宣传和发扬它的精神。其目的就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这也是穆斯林伦理道德思想对社会所发挥的部分内在的、本质的作用。除此之外,这些作用还表现在以下两个主要方面:
一、潜移默化,标本兼治。在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中国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前551-前479)曾提出过以德治国的主张。他在其名著、充满封建伦理道德思想的《春秋》里说:“为政以德。”意思就是,为政之道当以德为本,方能奏效。当时各诸侯国大多没有采纳他的这种建议,而采纳的只是法家的主张,叫务法不务德。据说,“他周游宋、卫、陈、蔡、齐、楚等国,力主恢复传统宗教和政治制度,终不见用。”结果,战争连绵不断,百姓痛苦不堪。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其统治手法仍然是老生常谈,仅“务法”而“不务德”,采取暴政之路。所以,才有其在位期间“焚书坑儒”的事件发生,烧毁大批经典著作,屠杀有智之士。最终导致秦王朝寿命仅为15年。由此可见,一味追求“以法”治国,忽视了“以德”治国,完全依靠强制的手段统治国家,其结局只能是“川涌而溃”、“英年早逝”。并且,还会给百姓造成不该有的灾难——战争连绵、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流离失所等。随之而来的便是被一种新的政权取而代之。历史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中国自汉代以后,便逐步认识到了治国还应以德、法为本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就是说,在以法治国的前提下,还要注重对人们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的强大而行之有效的武器,是治国的根本,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坚强后盾。而起着约束作用的宗教伦理道德思想带有自觉性,表里一致,不能带有任何虚伪性。人们一旦真正地接受了他所信仰的宗教,便会按照其教义、教规去做,这势必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辅助作用。就拿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来说,作为一个信仰虔诚的穆斯林必须履行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义务,去做有益于人类社会的善事。而决不能杀人放火、抢劫民财,做危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坏事。先知穆罕默德说:“真主确为你们选择了伊斯兰教。因此,你们要以良好的道德和慷慨的行为尊重之,因为宗教的完善全凭这两项。”又说:“信仰最完美的信士是品德最好的人。”《古兰经》明确指出:“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并禁人淫乱、作恶事、霸道;他劝戒你们,以便你们记取教诲,”(16∶90)又说:“你当以善待人,象真主以善待你一样。你不要在地方上摆弄是非,真主确是不爱摆弄是非者。”(28∶77),“你们当争先为善。”(2∶148)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争先行善吧!别等七件事情来到。因为除了这七件事情以外还等什么呢?即:被人遗忘的贫穷,使人不义的钱财,摧残生命的疾病,昏聩的老迈,猝然的死亡,最恐怖的未来者——骗子,末日。末日将是最痛苦的。”无论是《古兰经》还是“圣训”都要求信士一定要为国家、社会、人群做好事,而且要争先恐后。不允许做任何恶事,更不能做危害国家安定团结、分裂祖国的事。先知穆罕默德说:“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把热爱自己的祖国纳入信仰的范畴。作为信仰纯洁的穆斯林来说,行善、爱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导人于正道的规范,必须要发自内心而自觉地遵守。反之,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所以,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无时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穆斯林大众的思想,无时不对定国安邦发挥着内在的、本质的作用。
二、顾全大局,服务社会。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正如先知穆罕默德所说:“你当为今世而耕耘,犹如你永生不死;你当为后世而营谋,犹如你明天即亡。”作为穆斯林,生活于世要努力奋斗,要善待社会、人群和自然环境,并全心全意地为人类社会服务。《古兰经》说:“信道的众仆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在今世行善者,得享美报。”(39∶10)“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9∶71)。经文非常明确地指出,穆斯林要善待人类,努力服务于人类社会,而后,必得到真主的善报。反之,若在今世作恶,也将受到真主的惩罚。《古兰经》说:“我拯救了戒人作恶者,而以严刑惩罚不义者,因为他们犯了罪。”(7∶165)“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99∶8)《古兰经》中有很多明文都明确地告诫穆斯林要以利人、利世为本,堂堂正正地做人,才能算作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中谁看见一件恶事,让他用手去制止;若不能,则用口制止;再不能,则用心制止。这是最弱的信仰。”又说:“谁为伊斯兰教带头做了一件好事,他将得到他的报酬以及所有效法他的人的报酬,效法者的报酬也丝毫不减;谁为伊斯兰教带头做了一件坏事,他将承担其罪责及以后所有效法他的人的罪责,效法者的罪责也丝毫不减。”这些经训体现了伊斯兰教止恶扬善、为社会服务的精神。此外,伊斯兰教还要求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什么事情都想着自己而不顾整体利益。据伊·本·撒笔特传述说:“我们与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结约:无论在困难或容易、顺境或逆境中我们都当言听令从,先人后己,顾全大局,不违抗主事者的命令或与之争辩,除非发现公开的、在经典中有明显证据的叛教行为。我们无论处在何地,都要说出真理。为了真主我们不怕斥责。”这些通俗易懂的道理,一针见血地指出,作为穆斯林要懂得顾全大局的重要性,决不能一意孤行,更不能违抗国家、政府、集体的命令和指示。《古兰经》对此有明确论述:“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4∶59)这无形之中为穆斯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顾全大局做出了实质性的约束,这既是伊斯兰教教法的约束,又是伦理道德思想的约束。不难想象,双重约束的结果,对以法、以德治国发挥的作用是何等的重要。
事实上,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很多。大到:禁止杀人放火、抢劫偷盗、破坏团结;小至:禁止互相歹猜、互相嫉妒、互相鄙视。要求穆斯林扶老携幼、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廉洁自律、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等等。所有这些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均能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选自《中国穆斯林》2004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