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武汉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全市各清真寺(点)负责人、全体教职人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斯龙平主持。
会议学习了新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
会议指出,《办法》的制定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集中体现,《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教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各清真寺(点)要深入开展关于《办法》的学习讨论,全面对标对表推动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要结合清真寺内部制度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依法办教、民主办教,提升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