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镇江市伊协组织城区清真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教职人员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大家学习了《办法》全文和“国宗局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
大家认为,《办法》的出台既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对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清真寺将对财务工作进行仔细梳理,理顺关系,建档存档,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同意;坚持财务公开透明原则,定期以适当方式公布财务收支状况,自觉接受穆斯林群众的民主监督。
句容清真寺、丹阳清真寺和扬中市伊斯兰教礼拜点分别在各自清真寺进行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