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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伊协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字体大小】 [] [] []2021-12-13 12:17 文章来源:青海省伊协

 2021年12月7日,青海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八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省伊协会长马跃祥、各副会长、常务理事及各市州伊协秘书长、重点清真寺主要教职人员、民管会主任等80余人参加。受省民宗委领导委托,委宗教工作综合处负责同志传达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全省伊斯兰教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新时代我国各宗教的健康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会人员表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国政协委员、省伊协会长马跃祥说,作为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要认真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带头提升宗教修为,带头做到守法遵规,努力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

会议要求,全省伊斯兰教界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级伊协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各清真寺和广大教职人员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教育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遵法守规,始终秉持中道和平思想、力行社会责任,全力维护团结和谐,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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