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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贵州伊斯兰教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贵州伊斯兰教工作回顾

【字体大小】 [] [] []2018-12-27 08:43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研究部 作者:贵州省伊协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在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伊协的关心、支持、指导下,遵照各个时期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教务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清真寺全面开放,正常的宗教生活得以恢复,各级伊协组织逐步建立,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养得到重视,教务活动受到尊重和保护。贵州省伊斯兰教各项事业亦全面向好,穆斯林群众的国内国际友好交往日益频繁,清真寺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教务活动规范有序逐步走向法制化管理轨道。

宣讲十九大精神

二、加强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1、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思想理论作为政治引领的核心,围绕深化开展宪法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内容,积极主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发展要求的目标上来,学习领会新时代宗教工作问题的重大理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

3、在学习中进一步查找我省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在加强和改进上下功夫、求突破,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伊斯兰教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4、聚焦主题,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树立宗教团体工作良好形象。

2009年8月省伊协举办首届阿訇资格考核认定备案工作

三、教务活动等走上了法治化管理轨道。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伊斯兰教工作也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

1、加大普法宣传

以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关系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和举办“新卧尔巡回演讲”等,在穆斯林群众中广泛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引导他们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毕节市举行阿訇资格考核认定

2、狠抓自身建设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我会狠抓自身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协会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驻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制度》、《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等11个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相应制定了《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指导全省教务工作。制定出台了《新时期贵州阿訇行为准则》规范阿訇行为。

重点抓好清真寺的软硬件建设,提高清真寺依法办教、民主办教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全省各地清真寺认真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清真民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清真寺民主管理组织建设、阿訇聘用、议事决策、政治学习、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大部分清真寺还将各项制度装框上墙,通过黑板报、橱窗、举办各类学习班、重大节日和主麻日“卧尔兹演讲”等多种方式,引导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使我们清真寺的内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初步形成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伊斯兰教人才教育培训活动,仅2013至2018年累积培训阿訇、民管会主任等1200余人次,其中参加中央统战部、国宗局、中国伊协、省民宗委举办的各类培训87人次。

截至2018年12月,贵州伊协考核认定持证阿訇341人,贵州省实现了从改革开放初期需要从外省进口阿訇人才向对外输送人才的转变。

省伊协举办解经工作培训班

3、切实加强教务指导

一是建立了协会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对贵州边远山区清真寺开展创建和谐清真寺 “一对一”结对帮扶联系点,每人每年至少到对口帮扶联系点两次,听取意见,查找问题与不足,具体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并给予了适当的经济帮扶,通过两到三年的具体帮扶指导,实现民管会按时换届,各项规则、制度上墙,寺容寺貌整洁,管理有序、服务到位,成为“服务创新、管理有序”的示范性学习典范,如:兴仁清真寺“文明型、服务型、学习型、团结型;民主化、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四型四化”服务等。达到国家要求的创建和谐清真寺的标准,示范带动其他清真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二是成立了贵州省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狠抓教务指导工作。

三是起草制定了加强贵州省伊斯兰教界“三支工作队伍”培训建设的计划,制定了《贵州省伊斯兰教人才培养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3)》;

四是推进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任职教职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先后相继组织开展了四期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备案工作。

五是开展“斋月送温暖”等益慈善活动。

每年募集善款10万元用于开展“斋月送温暖”、“尊老敬老”活动。

2016年斋月,联合中国伊协在贵阳共同举办 “善行斋月•扶贫济困”爱心行动捐赠活动,募集54万余元,全部用于扶贫济困、看望慰问边远山区贫困教职人员。

积极参与三都扶贫帮扶活动,捐款15万元。2018年7月5日,在贵阳承办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公益慈善委员会成立大会。

六是召开解经工作培训会议,及时转发中国伊协关于确定“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时间的通知》和各类倡议等有关教务指导工作的文件。不定期举办《古兰经》诵读规则培训交流会等。每年都印发《贵州省伊协关于斋月入斋和开斋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各地教务,做到我省接斋、入斋、开斋时间相对统一。

七是认真做好朝觐服务工作及年终工作述职评议。

2010年9月,省伊协负责人到威宁县杨湾桥清真寺慰问穆斯林群众

4、深化解经工作

2013年至今,我会连续六年举办了6期高规格、高质量的解经工作培训班,邀请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伊协、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云南大学、贵州大学和省民宗委的领导、专家到培训班上授课。同时,我会把“解经”工作和举办新“卧尔兹”巡回演讲工作列为教务指导工作的重点,并常态化,每年至少举办两至三轮新“卧尔兹”巡回演讲,受到穆斯林群众好

5、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清真寺活动

自2009年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至今,在国家举办的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省贵阳清真寺、遵义市红花岗区清真寺、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兴仁县三家寨清真寺、威宁自治县县草海镇杨湾桥清真寺、安顺市平坝清真寺荣获先进集体称号,贵州省伊协副会长、马贤档阿訇、贵阳市清真寺教长张廷龙等6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2012年3月,省伊协在毕节市举办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培训班

6、加强经学思想理论

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解经”和讲新卧尔兹工作。

二是举办学术交流活动。七五事件后,先后召开了 “关于新疆工作会议背景下我省伊斯兰教问题座谈会”、“王静斋大阿訇爱国爱教思想座谈会”、“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学术研讨会”、“贵州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了相关专题研讨会论文集,组织编纂出版《贵州伊斯兰历史与文化》和《贵州省新编卧尔兹演讲集》。

7、深入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

一是多次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向各地方伊协、清真寺民管会下发了《贵州省关于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的通知》;二是省伊协带头示范,在协会团体办公会所率先申挂国旗、在陈列阅览室开设“四进”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书籍专柜供驻会工作人员学习;三是采购了一批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件>释义》、《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上下五千年》、《论语诠解》、《孔子家语通解》、《伊斯兰教基本常识》等书籍1500余册赠送各地登记开放的清真寺;四是协会驻会领导分别带队分赴全省回族聚居地区的6座重点清真寺开展“促进‘四进’活动赠书仪式”,推动全省伊斯兰教界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目前全省90%以上的清真寺都实现了国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清真寺的相关工作。

省伊协在威宁县举行捐赠经书仪式

8、加强友好交往

一是邀请了香港伊斯兰联会、澳门伊斯兰会、香港回教妇女会、香港中华回教博爱社等港澳穆斯林访问贵州,促进两地友好交流。组织港澳穆斯林教和上海、天津、宁波等兄弟协会到我省贫困村寨捐款并看望当地回族群众和贫困教职人员;二是我会负责人应邀赴马来西亚、台湾等地考察学习,三是认真做好在贵学习、经商的外国穆斯林和西北流动穆斯林的服务工作;四是加强与全国各兄弟协会的友好交往。

四、存在的困难

由于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省各清真寺自养困难、教职人员待遇低,高端人才留不住,伊斯兰教人才培养、文化教育、经学思想体系建设滞后,没有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养教育基地和更高层次的伊斯兰教经学院等。致使我省伊斯兰教人才队伍培养教育渠道受限,制约了贵州伊斯兰教全面健康发展。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也希望中国伊协和全国各兄弟协会给予帮助。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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