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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举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及民管会负责人培训班

【字体大小】 [] [] []2019-08-29 17:50 文章来源:贵州省伊协

2019年8月8日,贵州省2019年第二期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及民管会负责人培训班在兴仁举行,本次培训由省民宗委主办,省伊协协办,兴仁市民宗局、兴仁清真寺承办。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负责人,省伊协会长桂希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江,兴仁市民宗局负责人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省各地的60余座登记开放清真寺在职阿訇、民管会主任12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办教、规范教务活动主题。桂希江等围绕主题,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和《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聘请阿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省伊斯兰教界如何更好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办理宗教事务,规范清真寺管理,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维护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

培训会要求,一要继续坚定不移的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动摇,大力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和平、包容的优良传统,加强法治思维,加强民族团结;二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做到自觉学法、守法、传法和护法,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好“三办法一守则”精神,规范各地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教务和事务管理,依法依规照章开展宗教活动,办理宗教事务;三要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忘初心,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和全省各族人民一起为奋力夺取“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而努力奋斗。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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