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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城关清真寺爱国主义事迹

【字体大小】 [] [] []2019-05-07 12:49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一、场所简介

金川县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西南部,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居大渡河上游,境内有大金川河,因沿河诸山盛产黄金而得名。清朝乾隆皇帝自诩的“十大武功”,两次出兵金川居其二,遂使金川驰名国内外。1776年(清乾隆四十一年),第二次金川之战结束,实行改土归流,清廷于此设阿尔古总兵一员,派重兵镇守。大量移民来金川戍垦,出现藏、回、汉等民族的交汇与融合,封闭局面被打开。

据金川县《县志》记载:“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第二次金川之战时,从陕西渭南调来清军,其中有不少回民官兵。战后留住戍垦,此为移居金川县内最早的回族。”继而来县经商不少的回族,在县内安家落户,伊斯兰教随之传入。

1794年(清乾隆五十九年)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集资,清政府补助,兴建了城关清真寺,占地面积两亩,建筑结构为土木结构。

金川县城关清真寺现为红军长征革命遗址“省级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金川县城关清真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关清真寺及全县穆斯林始终坚持爱国爱教传统,清真寺历届管理委员会,自觉接受依法管理,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制度包括:1.金川城关清真寺管委会职责;2.清真寺财产管理规定;3.清真寺房产管理规定;4.清真寺财务管理制度;5.门卫管理及安全防火制度;6.金川县穆斯林文明守则;7.清真寺关于发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安排;8.清真寺“海里凡”培养计划;9.清真寺管委会委员、阿訇会议及学习制度;10.清真寺驻寺阿訇职责;11.进一步掀起比、学、赶、帮、超活动的安排意见;12.清真寺先进个人评比登记表。

二、爱国主义事迹

素有“雪梨之乡”的金川县曾是川西北革命根据地的腹心地,1935年红军长征在此驻留达14个月之久,人民无法忘记在那段艰苦岁月里,金川人民节衣缩食支援红军,用血肉之躯保存红军主力。金川的回族穆斯林做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在回族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金川县穆斯林始终本着先知穆罕默德“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的教诲,继承和发扬穆斯林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红军长征时期,金川县(原绥靖县)于1935年10月成立了绥靖县回民苏维埃政府,是回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府。初期,隶属于大金省苏维埃政府,后改隶西北联邦政府。政府机构设有财政、内务、土地、粮食、宣传、妇女等委员会,同时建有一支稳定的武装力量——回民独立连。

金川县回族穆斯林马义荃系金川县纱耳乡人,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参加抗日,从一名战士成为一位指挥员,带领部队英勇杀敌,立下了战功。1950年10月30日,金川县(原绥靖县改为靖化县)解放,金川县回民积极协助政府工作,其中有在民改和清匪平叛中牺牲的优秀青年马永康、杨宏安。

平息叛乱、土地改革运动中,回族穆斯林当中出现了不少的积极分子和骨干,他们协助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其中一位著名阿訇马柱成,他德高望重,在回民中很有威信,他参加了清匪生产委员会,用他的智慧劝说,使很多土匪人员向政府投诚。平息叛乱和土地改革运动中他积极支持政府工作,并历任四届金川县政协委员。

金川解放后,镇反运动、土地改革运动及合作化时期,在金川城关清真寺担任教职人员的马永平阿訇,他品行好,在回族穆斯林有威信。在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的革命运动中,他积极带头响应党的号召,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曾历任金川县政协委员、州人大代表, 1995年11月16日参加省伊斯兰教会议被评为先进个人。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有不少回族穆斯林优秀人才,活跃在各个岗位,马朝禄就是一位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以上几位典型人物是穆斯林群众的表率,从红军时期的回民苏维埃领导人肖福祯和红军战士马显华、李兆香等人(他们又是阿訇),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马永平阿訇等,他们带领全县穆斯林始终坚持热爱党,拥护共产党,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和谐稳定。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在回族中有不少人参加革命工作,参军参战,在各条战线为国效力。

清真寺多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曾举办:

1.1992年10月5日组织学习邓小平南巡讲话并讨论;

2.1995年8月18日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和大型图片展;

3.1997年6月27日举办迎香港回归庆祝大会;

4.1997年10月19日举行学习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报告会;

5.1999年9月12日举行喜迎澳门回归报告会;

6.2004年8月20日举行纪念邓小平百年华诞暨图片展;

7.2006年11月6日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暨大型图片展;

8.2007年12月22日举行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报告会;

9.2008年3月14日召开学习“与党同心,与社会主义同向,感恩报国”的学习和讨论。

清真寺管委会积极发扬伊斯兰教乐善好施的精神,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活动。近年来服务奉献社会方面所开展的活动有:

1.1993年6月金川农家山泥石流灾害捐款338元;

2.1994年11月19日为金川中学捐资助教470元;

3.1995年3月23日捐赠金川县教育基金500元;

4.1996年4月26日阿坝州小金县火灾捐款1,500元;

5.1998年8月30日抗洪救灾捐款1,600元;

6.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捐款2,402.60元;

7.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捐助1,200元;

为全国各地清真寺捐款共38起。

每年在伊斯兰教斋月,清真寺还为残疾人、困难家庭施散善款。有时购酥油赠送穆斯林老人。

金川县城关清真寺在坚持抓好内部管理的同时加强信教群众教育,努力为当地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服务。

上级领导曾多次莅临金川县城关清真寺指导工作。2002年5月13日,四川省宗教局杨伯明副局长来到金川城关清真寺检查指导工作,对清真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赠言“爱国楷模,爱教典范”。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北京电视台、浙江电视台及省、州各界新闻媒体也多次到访城关清真寺。

历届清真寺管委会领导全县穆斯林,服从党的领导,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搞好正常的宗教活动,学好用好《宗教事务条例》,为金川县的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受到各级政府的好评。

城关清真寺于200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清真寺”光荣称号;同年,又被评为四川省“三好单位”,即:遵纪守法好、自我管理好、服务社会好;2001年4月14日,阿坝州召开全州宗教工作表彰大会,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清真寺锦旗一面题为“依法管理效果显著”的光荣称号;2008年3月,金川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清真寺2007年度寺庙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状;2009年2月27日,金川县人民政府授予清真寺2008年度“爱国爱教文明活动场所”;2009年1月11日,阿坝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阿坝州宗教界爱国爱教文明活动场所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金川县城关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丁德铸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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