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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下回村清真寺典型事迹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字体大小】 [] [] []2018-11-05 10:28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下回村清真寺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下回村,始建于元代初期至元二十六年(1290年)间,历史上曾多次重建、扩建。现清真寺占地10余亩,有寺坊穆斯林1,424人,管理人员8人,教职人员12人。多年来,清真寺管委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带领广大穆斯林群众,认真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创建强管理,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保团结,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发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积极作用,20余年全村未出现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003年,清真寺被市、县民宗局评为“五好清真寺”;2015年被省、市评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一、弘扬爱国爱教,促进知法守法。清真寺管委会通过组织礼拜、开展活动、进行教学等形式,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寺管会在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中做出表率;认真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和宣传《宪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全村信教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出现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情况,教职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利用宗教教规教义宣扬爱国爱教,旗帜鲜明地反极端、反渗透,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分裂活动。积极开展解经工作,阐释宗教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契合、相融合的教义教理,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年坚持将禁毒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等进清真寺进行宣传,组织信教群众、经文学校师生参观图片展览,让更多信教群众了解禁毒知识、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

二、规范宗教活动,促进教风端正。每年举行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大型宗教活动,认真做好请示审批工作,举办的宗教活动符合有关规定,保证了活动不出安全事故,不妨碍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做到开展的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宗教教规教义。实行宗教教职人员聘任制,对聘任的教职人员认真进行任职备案和公开身份,每年对教职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全面听取信教群众对教职人员的意见建议,督促教职人员在遵守教规教义、仪表仪态、宗教修持和持守职份等方面进行改进,确保教职人员教风端正。清真寺管委会除了做好场所的管理教学工作外,还制作了与教风、教学有关的宣传栏8块,为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

三、促进团结和谐,加强民主管理。清真寺管委会班子团结、民主,教职人员团结和睦,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信教群众与临村不信教群众之间相互尊重,清真寺与社会各类组织关系融洽。清真寺管委会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学习、暂住人员登记管理、举办宗教活动报批、网络宗教活动审核等规章制度。清真寺每三年进行一次寺管会换届选举,选举民主、程序规范。历届寺管会都始终做到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五个维护”自觉性,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宗教教义和传播极端思想的言行。

四、抓好安全卫生,促进经济发展。清真寺管委会高度重视清真寺安全工作,安保、防火等措施到位,每季度自行排查,并主动接受民宗、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多年来,寺内无违章建筑,院落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寺管会成员带头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服务信教群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在村“三委”和清真寺管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下回村于2013年被市政府命名为玉溪市“卫生村”,2014年被云南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卫生村”,2015年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第十届文明村。2015年全村人均收入达11,457元,在同区域行政村中名列前茅。

五、强化学校管理,促进人才培养。清真寺经文学校在寺管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审核教师的资质聘用和外地学生的招生工作,杜绝了往年出现的新学年招生开学劝返学生和外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入学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经文学校的教学管理。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16届153名毕业生,现有住校生3个班(高级班1个班,中级班2个班),共有45名学生,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更加规范有序,为培养合格的伊斯兰教人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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