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口镇清真寺始建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位于始建于宋代的沿口古镇半边街,占地600余㎡,建筑面积约510㎡,由山门、礼拜堂、左右厢房、内外天井等构成,木构穿斗建筑,小青瓦面,单檐悬山式屋顶,极具特色。1983年列为武胜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列为广安市文物保护单位。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市、县宗教局的指导下,寺管会积极响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科学规划,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卓有成效,为促进武胜县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被评为广安市首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县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寺管委会成员中1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4人荣获四川省民族团结模范称号,1人荣获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称号。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寺管会主任为组长,县伊协秘书长、阿訇为副组长,寺管会3名委员为成员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安排,制定了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标准,并从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评比表彰五个环节狠抓落实。三是扎实推进。每月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创建活动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步工作举措和努力方向,使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深入人心。
广泛宣传教育,树立和谐理念。一是开展广泛深入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开展以“安全年”“教风年”“规范年”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等形式,引导寺管会成员、广大穆斯林深入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始终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一个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好信徒。二是充分发挥清真寺阿訇的作用。阿訇在平日的宗教活动中结合当前形势讲经说法和宣讲新编“卧尔兹”,经常性宣讲“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宗教事务条例》等内容,批驳“三股势力”的歪理邪说,教育引导穆斯林发扬团结友爱传统,以创建活动的八条标准,自觉为促进清真寺内部、穆斯林之间的和谐和睦做贡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清真寺已历经九届寺管委会,每届管委会都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前提,努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一是严格按照《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坚持民主管理、集体领导,重大事情集体商量决定。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寺管会聘请会计、出纳,各项收入均按会计制度入账。先后制定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治安消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形成了管理有序、安全整洁、团结稳定的和谐局面。
有序开展活动,促进民族团结。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和主麻日,举行会礼,共同欢度,宣传伊斯兰文化,促进各民族团结友谊。积极开展“发挥伊斯兰教正能量、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将“中国梦”与《古兰经》结合起来,引导广大穆斯林牢固树立爱国、团结、和平理念,为促进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严格按照《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聘任阿訇。阿訇能结合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题讲新编“卧尔兹”,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热爱伊斯兰教事业、热心为穆斯林服务,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深得穆斯林群众喜爱。同时,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宗教特色,清真寺向游客宣传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礼仪,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清真寺和伊斯兰教。
发扬优良传统,构建社会和谐。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清真寺发扬伊斯兰教的仁慈友爱精神和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帮助生活有困难的穆斯林和残疾孤寡老人,组织信教群众为地震、洪灾受灾地区捐款,向灾区人民献爱心,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对外地来武胜县有困难的穆斯林,清真寺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因城市建设需要,清真寺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墓地搬迁回族群众的思想工作, 将沿口镇叶家山村、城郊村的16具回民埋体迁至回民公墓,受到当地政府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