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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清真西北大寺典型事迹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字体大小】 [] [] []2018-10-15 10:12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清真西北大寺原名清真西寺,始建于唐朝时期,原址坐落于回新村,即现在的回新社区。1937年,日本登陆海南岛,为了扩大军事基地,加上回新村的地理位置对南海军事控制具有明显的优势,先后把回新村所有的回民赶到回辉村,即现在的回辉社区。当时在回新村的四座清真寺——清真北寺、西寺、古寺、南寺都被拆除。此后,西寺和北寺合并取名:清真西北大寺。1944年在回辉村重建寺,1966年被拆,1976年又重建,由于村民人数不断增多,先后于1980年、1996年重建。最终形成了主体楼有礼拜楼、礼拜殿,礼拜殿两边有两层的教学楼,还有2014年竣工的新型现代化教学楼的建筑群。

清真西北大寺是三亚市伊斯兰教人才培养基地,自迁到回辉社区以来,继续开办经堂教育,先后培养出三代阿訇,这些人在三亚各行各业都是领头人,特别是在宗教、文化、经济等领域。清真西北大寺不仅开办经堂教育,而且举办成年人业余学习班、妇女学习班,都独具一格,办得有声有色。每年举办《古兰经》诵读和卧尔兹演讲比赛。如今新建成的综合教学楼,为穆斯林群众提供了方便舒适的场地,让学员们学习更踏实。

清真寺是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讲经宣教、办理教务、服务信众的场所,是穆斯林群众履行功修、欢庆节日、进行宗教生活的精神家园,是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基地,是维系穆斯林情感的纽带。自建寺以来,清真西北大寺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先后完善清真寺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消防制度,建成了组织分工明细、财务公开、安全预防一体化的宗教活动场所。寺管会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备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宗教操守和伊斯兰教基本常识,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执行寺管会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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