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庄清真寺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技术开发区创业街。近几年来,在市、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领导下,在市伊协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坚持爱国爱教,团结群众,积极投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清真寺管理水平和为穆斯林群众服务水平,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清真寺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马家庄清真寺管委会先后制定了《马家庄清真寺寺务管理办法》《马家庄清真寺财务管理公告》《清真寺民管会分工负责办法》等。所有规章制度一律上墙公示,从制度上健全了清真寺人、财、物的管理。清真寺管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管理,大事通报、小事通告,寺管会成员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细、责权明确。重大事务除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请示外,还及时向穆斯林群众征求意见,一方面保证穆斯林群众对清真寺事务的知情权,便于监督;另一方面也保障了穆斯林群众对清真寺事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能够及时表达,利于管理。清真寺财务收支和管理状况及时进行公示,切实做到了有典可依,有章可查,管理透明,账目清晰,责权明确。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寺管会能力。寺管会注重通过学习交流来发现自身的不足予以改进和提高,寺管会主任李世远积极参加省、市各级组织举办的寺管会主任学习,主动同省内外其他各寺管委会主任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取长补短。清真寺杨槐勇阿訇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并通过实践不断的在教务工作中进行摸索和改进,不断提高讲经水平。杨槐勇阿訇在中国伊协组织的第八届全国卧尔兹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取得湖北省伊斯兰教历史上的最好名次。2016年考取由中央统战部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的中青年爱国宗教人士研究生。清真寺财会人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财务培训、宗教活动场所财会人员学习等。寺管会还结合讲经说法活动,在清真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穆斯林群众自觉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清真寺管委会成员,工作认真负责,尽心竭力为信教群众服务好。每逢节假日寺管会也都会排查水电煤气等隐患,安排好值班工作,加强预防,凡属消除安全隐患一定排除。同时针对清真寺周边高校林立,留学生较多,涉外婚姻也比较多的情况,主动公示了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和法规。
三、加强服务引导,增强服务水平。虽然清真寺的自养条件比较薄弱,加之面临拆迁改造,自养经费比较困难,但始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捐助。近年来,向南方冰冻灾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等地捐款数万元。还拿出数万元资助穆斯林特困人员、贫困学生,为外来困难穆斯林募捐,使这些社会中的弱势困难穆斯林群众,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了团结和联系群众,走访和探望生病住院的穆斯林群众,在开斋节、宰牲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对80岁以上的老人、军烈属、残障人士、重症人士、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专门的慰问,使群众感受到温暖。清真寺成立了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站、联系点。对少数民族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细致的咨询和解答,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问题,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同时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主动联系,发放少数民族服务手册,号召大家遵纪守法,适应当地融入社会,要合法经营,依法办理工商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餐饮工作人员健康证等,遵守社区、物业的相关规定,遵守城市交通、城管、工商、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加强交流互动,扩大清真寺影响。一是领导关怀。马家庄清真寺恢复宗教活动以来,一直受到各级领导各界人士的关心和关爱。国家民委副主任李昭,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惠玲等领导专门来清真寺进行调研。省、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统战部、民宗委的领导经常到清真寺调研指导工作。二是友好交流。清真寺先后接待过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北京天主教神哲学院、湖北省洪湖市民委、广东省广州市伊协、浙江省杭州市伊协、湖南省邵阳市伊协、山东省泰安市伊协、湖北省地方民宗干部学习班、湖北省各地方伊协负责人学习班、湖北省黄石清真寺等的参观、座谈。通过亲切友好的交流,一方面借鉴积累宝贵经验,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对自身的宣传。三是加强宣传。清真寺不仅是宗教活动场所,也是民族宗教工作重要的宣传阵地。清真寺阿訇对信教群众进行教育引导,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强化“五个认同”的宣传学习。在特殊日子,如抗战胜利、国庆等纪念日进行专门的讲座,号召大家爱国爱教,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针对新疆地区来汉学习、经商群众的特点,清真寺专门购置和配备了维吾尔语的宗教书籍资料,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阅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