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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回族穆斯林中国化、本土化的文化特色

【字体大小】 [] [] []2016-02-24 13:40 作者:马子美

在中国社科院世宗所伊斯兰教研究室举办的《伊斯兰学术名家讲坛》上,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承真就“中国伊斯兰教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探讨,他所谈到的“中国内地的伊斯兰教认同中国传统文化,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完成了本土化”的观点和论述是客观而准确的,我非常赞同。并以湖南邵阳伊斯兰教及回族穆斯林的历史及现状加以印证。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而回族穆斯林落籍湖南宝庆(今邵阳)也有650多年的时间。据史料记载:明洪武元年,马、张、苏、海、蔡、穆、哈七姓回回(后因军事需要,哈姓全家族被调走,穆姓和其他姓氏均被调出部分人员,最后留守宝庆繁衍成大家族的为五大姓)的祖先奉调湖南宝庆卫,为国戍边卡,为民事农耕。

他们的到来,也让伊斯兰教在湘中这块山青水秀的宝地生根开花。650多年来,宝庆的回族穆斯林代代相传,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五功六信”不动摇,始终保持着清真饮食要求和“厚养、薄葬、速葬”的丧葬习俗。由于宗教信仰的需要,祖先们在定居宝庆卫的第二年就共同协商筹建了住地的第一座礼拜寺(现位于邵阳市中心的清真东寺),穆斯林群众逐渐围寺而居,便于宗教活动的开展,宗教信仰的传承。

650多年来,在中华大地上,历经了明、清、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四次改朝换代的大变化,但中华传统文化始终保持着自己的定力。而伊斯兰教文化在与中华文化长期的互动和交融中,逐渐形成了今天的伊斯兰教中国化。而邵阳回族穆斯林由于长期受地方文化的影响,必然又带有地方文化的特色。现就邵阳回族穆斯林在伊斯兰宗教文化和民族习俗方面所表现出的中国化和本土化,简要予以记述。

1、民族的认同。邵阳回族穆斯林的先辈都是受明洪武皇帝差遣来邵定居的,他们认同自己是中华大民族中的一员,按《古兰经》的教导:“应当服从你们的当权者”。来到宝庆(今邵阳)的回回的通用名都是汉语姓名,另外还要取一个阿语名(又称经名)。除清真寺阿訇在宗教活动中穿阿拉伯大袍、戴缠头、用阿拉伯语诵经以外,回回平时的穿戴和语言与汉族没有什么区别。在平时的交往中,回、汉称兄道弟,相处得非常融洽。除斋月和穆斯林的开斋节、古尔邦节按伊斯兰教历计时外,其余方面都和汉族一样以农历计时为准,对于农历的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与周围邻居一样欢度,参与耍龙灯闹新春、划龙舟包粽子、赏月吃月饼等活动,只是不搞汉族那些求神拜佛的仪式而已。在生活习惯方面,吃饭用筷子、写字(包括写经文)用毛笔等等。

2、接受宗族文化。宗族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族穆斯林定居邵阳后,首先考虑的是修建清真寺,明清之后马、张、苏、海、蔡都分别在当地修建了各自的祠堂,撰修了各自的家谱,购置了各姓氏的墓地,让宗族文化在回族穆斯林中开花结果。

3、服从王权,与官府亲和。回族穆斯林定居邵阳本身就是服从王权的意志,他们与地方长官也保持着亲和的关系。南方历来保护耕牛,而牛肉又是穆斯林的主要肉食品。为解决这一矛盾,回民只宰老、病、残的牛,而且报官府检验,获得批准;而官府为保障穆斯林的特殊需要发布告示,凡有老、病、残牛者,只准回回屠宰。据有关史料记载和现存文物表明,清朝中后期邵阳境内几座较早修建的清真寺内都设立了“皇帝万岁万万岁”的雕龙石刻万岁牌,有的清真寺还悬挂有果亲王题写的“世守良规”木刻匾额,以表示穆斯林对王权的顺服,阐明中国伊斯兰教“敬主、忠君、孝亲”的特点,保持与王权的亲和关系。

4、修建中国式样的清真寺。邵阳回族穆斯林主要分布在市区、隆回县、邵阳县和邵东县。至文革前,保留下来的清真寺共有25座。这些清真寺都是中国传统建筑模式,有的以木结构为主,有的属砖木结构,其中建于明代的3座,如邵阳市郊苏家冲清真寺和隆回山界古寺均属明代建筑风格,受到当地政府文物保护。建于清代的11座,有8座系清代建筑风格。建于民国的9座均属现代中国民居式样。这25座清真寺全部属中国结构、中国风格并富有不同时代的建筑特色和地方特色,有的清真寺还饰有木刻雕花和名人题写的对联。

5、用汉语宣教。自明洪武初年第一座清真寺建成以后,在寺内就开办了经堂教育,用汉字翻译《古兰经》、《圣训》,阿訇们在宗教活动中,用阿拉伯语诵经,用汉语讲解经文,并把“清真言”“作证言”等用汉语翻译出来,便于广大穆斯林群众理解和记忆。在讲“卧尔兹”中阿訇们还把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结合一起讲,使穆斯林群众容易接受。

6、清真寺的民主管理。邵阳的清真寺历来都是由当地穆斯林群众根据各自的情况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集体修建而成,并推举各姓氏品德高尚、有威望有能力的长者组成寺董会进行管理,以利伊斯兰教与官府及社会各方面打交道,适应不同文化的交融。寺管会对阿訇实行聘任制和轮换制,便于阿訇专心于自己的教务工作和教学工作,以保持教门的纯洁和虔诚。

7、邵阳的伊斯兰教650多年来没有派别。在宗教活动的具体操作中求大同、存小异,不搞极端。阿訇们在宣传教义教规时以讲道理为主,不搞强迫,故称之为劝教。对外地不同派别的穆斯林不指责、不排斥。对不违背原则的地方习俗允许存在,如穆斯林亡故后,家人为其做七、做四十、做周年等等,都是我们现在提倡的“坚持正统、尊重传统”的具体体现。

8、与伊斯兰教有关的中国称谓。在邵阳,《古兰经》称之为“三十本大经”;阿訇们创作的阿文书法作品称之为“经字画”;“古尔邦节”称之为“忠孝节”、“宰牲节”;宣传圣女“法图麦”的美德,称之为“妇女节”;伊斯兰教称为“回教”,穆斯林称为“教门人”,“洗大净”称为“用水”,阿訇证婚叫“念配”等等,不胜枚举。

9、国法大于教法。回族穆斯林定居湖南邵阳后,从不干偷鸡摸狗、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们勤劳、诚实、善良,遵纪守法代代相传。新中国建立后,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实行一夫一妻制,邵阳穆斯林自觉放弃了原来遗产分配女儿只占男儿四分之一的规定,自觉改变了解放前多妻制的陋习。

10、爱国爱教、与时俱进。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邵阳回族穆斯林在推翻帝制、拥护共和、提倡新式教育(民国初年,不少清真寺都开办了新式学校)、复兴中华、抵抗外敌侵略、守土抗战、建立新中国及社会主义建设等等方面都能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紧跟时代,涌现了一大批代表性的先进人物。

综上所述,湖南邵阳的伊斯兰教及回族穆斯林的中国化、本土化的文化特色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只有在此基础上,按照《古兰经》、《圣训》的教导,坚持“爱国爱教”、“与时俱进”,自觉把伊斯兰教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独立自主开展宗教活动。只有这样,中国伊斯兰教和中国穆斯林才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迎来宗教信仰自由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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