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北京市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海淀区树村清真寺召开。此次会议由市宗教局宗教四处、市伊协联合主办,海淀区伊协承办。各区县伊协秘书长、部分区县民宗办干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伊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丁刚主持会议,市宗教局宗教四处丁希松处长、海淀区民宗办主任刘希英出席会议。
会上,海淀区民宗办杨信科长首先介绍了海淀区伊协在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海淀区马甸清真寺戴文强主任从基层清真寺的角度介绍了财务监管工作的体会。西城区和朝阳区伊协分别就本区开展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交流中,大家深刻感到,各区县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实际摸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强民主理财、公开理财和财务监督,在促进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丁希松处长代表市宗教局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进展,指出依法、依章管理清真寺财务工作,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符合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共同愿望。要求各区县民宗办、伊协组织和各清真寺思想认识要到位,加强管理的态度要坚决,在工作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管理清真寺财务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丁刚秘书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各区县伊协组织要认真查找问题,做到拾遗补缺,在相互学习借鉴其他区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为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总结、验收打牢基础,创造条件,并强调要把各级伊协组织的财务工作也同时纳入到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任务中来。
会后,大家参观了海淀区伊协开展财务工作的流程、各式会计凭证和报表,领取了《海淀伊协制度汇编》等相关资料,并针对目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北京市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海淀区树村清真寺召开
参会人员集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