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硕士研究生班)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批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唯一一所全国性伊斯兰教高等院校。办学宗旨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的伊斯兰教专业人才。
一、招生名额
2019年招收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0人,学制为2年,全脱产学习。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考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经学院中青年教师;
(2)伊斯兰教经学院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3)清真寺教职人员。
三、报考程序
1、报名办法:考生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本院,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2、报名材料:
(1)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民族宗教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推荐函;
(3)报名申请表(可在中国伊协网站下载)和二寸免冠近照两张;
(4)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3、资格审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对考生上报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和经学专业知识等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参加我院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时需要出具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凡发现涂改、伪造有关证件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
1.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试题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统一命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语文、政治、伊斯兰教史、伊斯兰教经学专业(包括经注、圣训、教法等内容)、阿拉伯语。面试为: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阿拉伯语)。
2.考试时间:2019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通知书为准。
3.考试地点: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场设在北京.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4.录取:
(1)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学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3)学院将对新生证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发现垢舞弊和造假行为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对考生身体情况、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5.考试费用。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在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助学政策
1、学院提供免费住宿。学生所需卧具、日常生活用品、书本费以及伙食费等自理。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宗教操守等方面进行评选,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
六、文凭颁发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学院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伊斯兰教经学硕士研究生学位。
七、联系方式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院址:北京西城区南横西街103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59313201
联系人:余菁
电子邮件:yj2186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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