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唯一一所全国性伊斯兰教高等院校,创建于1955年。办学宗旨为: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的伊斯兰教专业人才。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改扩建工程已竣工,新建设的校舍包括教学综合楼、图书馆及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达2万2千多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我院即将进入一个新的“跨越发展”时期。
一、招生计划
根据当前我国中青年阿訇缺少学历教育的实际情况,以及今后做阿訇须获得学历的发展趋势,为了对有一定水平的在职阿訇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除进一步提高专业领域的知识外,更需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完善阿訇的知识结构,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在职阿訇本科学历班。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取得全国统一教职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清真寺任职的阿訇;
3、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名额、学制
2018年在职阿訇本科学历班招生为伊斯兰经学专业,26名,学制4年,每学年集中学习4个月(每学期集中学习2个月)。
四、报考程序
1、报名办法:将报名材料邮寄本院,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以邮戳为准)。
2、报名材料:
(1)教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曾在地方经学院或经文学校取得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向我院提供证书复印件);
(2)考生户籍或任职清真寺所在地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或民族宗教主管部门推荐函、所在清真寺的证明;
(3)报名申请书(包括个人志愿、个人简历、家庭概况、详细通讯地址、本人的电话号码、电子信箱、邮编等)和二寸免冠近照两张;
(4)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3、资格审查:我院负责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将由我院直接发放准考通知。考生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时需要出具本人教职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凡发现涂改、伪造有关证件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及录取
1、命题: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统一命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伊斯兰教知识、汉语、政治、历史。其中文化课考试以接近全国成人高考水平为标准,伊斯兰教知识考试以在清真寺学习五年以上水平为参考。
2、时间:2018年7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通知为准。
3、地点:北京.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4、录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学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入学。为确保新生质量,学校将根据招生相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费用: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在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课程设置
在职阿訇本科学历班课程设有:阿拉伯语、古兰学、《古兰经》注释、《古兰经》注释学、圣训、圣训学、伊斯兰教法、教法原理学、认主学、诵读学、大学语文、历史、政治、爱国主义教程、阿文书法、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等近三十门课程。
七、助学政策
1、学院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学生所需卧具、日常生活用品、书本费以及伙食费等自理。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宗教操守等方面进行评选,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
八、文凭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院址:北京西城区南横西街103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59313202 59313201
联系人:秦瑛 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