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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极端无神论的危害

【字体大小】 [] [] []2017-03-21 17:24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牟钟鉴

最近,国内一些思维极端化的人,利用互联网大肆传播西方霸权主义极右势力妖魔化伊斯兰教、侮辱穆斯林的图片、消息和文章,表面上打着反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旗帜,实质上却把仇恨矛头集中指向整个伊斯兰教和穆斯林。他们用极端敌对的言词,称伊斯兰教为“绿教”,鼓吹“绿色威胁论”,否定它是和平的宗教,把恐怖主义造成平民死伤的罪过转嫁在穆斯林头上,鼓吹与“伊斯兰法西斯恐怖主义”作战。同时,他们对于西方强权集团在中东发动多次侵略战争,造成几十万、上百万人死伤和上千万难民的反人类罪行,以及西方强权者以武力激化民族宗教矛盾,从而为以“伊斯兰国”为代表的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肆虐提供了温床的客观事实,却避口不谈。

这些人不仅甘作西方极右翼势力的传声筒,服务于他们欲把国际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这股祸水引向中国,破坏中国社会和谐、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建设的险恶用心,而且在网上片面夸大、炒作西北一些民族地区“泛伊斯兰化”的问题,对人们思想和民族宗教实际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

这种极端无神论不仅在理论上歪曲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背离其反对向宗教宣战的原则立场,而且在政治上违反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起了破坏民族关系的恶劣作用,应依法制止和惩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明确指出,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不得散布攻击诽谤国家宗教政策法规、损害宗教界形象、破坏宗教和谐的言论,不得发表侵犯信教群众信仰自由权利、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信息。在宗教领域,依法制止的违法行为,是指向一切公民,而不管这种违法行为主体是什么民族或有否宗教信仰。

现实证明,不论有神论还是无神论,只要走向极端,都必然堕落为反人类、反文明的公害,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同归于野蛮。

中国社会主义者要树立起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清宗教的发展规律和它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牢牢把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大方向。继承发扬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在民族宗教领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在思想上与战斗无神论、极端无神论划清界限,高举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即温和无神论的旗帜,以博大胸怀善待宗教、尊重宗教信仰者,依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维护宗教界与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热情帮助他们传承优良传统、改正缺点不足,积极、耐心而又有效地加以引导,促进宗教的正信正行,远离极端。同时,也要警惕极端无神论的危害,及时纠正、制止社会上各种反宗教的极端言论和行为,推动宗教关系的和谐和宗教中国化事业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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