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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伊协召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学习会

【字体大小】 [] [] []2021-02-20 20:14 文章来源:陕西省伊协
  2月18日,陕西伊协召开2月份月度学习会,学习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积极谋划新一年工作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篇《引领我国伊斯兰教界谱写新篇章扎实做好2021年工作》,省伊协全体驻会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会议由省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瑞林主持。
  大家一致认为,《办法》规定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宗教教职人员行为,保护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明确了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教育、培养、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方面的职责。《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积极谋划新一年工作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篇:《引领我国伊斯兰教界谱写新篇章扎实做好2021年工作》,倡导伊斯兰教界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继续投身抗击疫情的伟大斗争,积极推进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学习宣传,努力讲好爱国爱教的故事,精心培养新时代高层次宗教人才。
  会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在陕西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中广泛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四进”清真寺活动,各清真寺和穆斯林家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道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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