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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寺被认定为
“江苏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

【字体大小】 [] [] []2017-01-24 15:41 文章来源:江苏省伊协 作者:通联员 吴惠财

2017年1月24日,江苏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委宣传部部长王燕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2016年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结果,扬州仙鹤寺被认定为第三批“江苏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受到大会表彰。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省委宣传部长王燕文,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主任李国华等为全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授牌。此次仙鹤寺获评“江苏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是江苏省伊斯兰教界继南京净觉寺、草桥清真寺、常州清真寺后获此殊荣的第四座清真寺。

省伊协副会长保宇建,扬州市伊协副会长、仙鹤寺教长薛元文阿訇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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