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下午,北京市伊协召开“规范年”和谐清真寺创建暨清真寺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市、区伊协会长、秘书长和17座重点清真寺寺管会主任围绕如何以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清真寺服务管理工作和如何结合“规范年”创建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北京市清真寺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手册》进行了座谈研讨。大家一致认为,“规范年”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的开展将促进清真寺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将促进清真寺服务管理水平和三支队伍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升;各区伊协和清真寺表示,将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落实,发挥阿訇和骨干乡老的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市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沙丽强调,“规范年”和谐清真寺创建工作要把握 “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和结合实际,统筹管理”的四条原则,希望市、区伊协组织、清真寺寺管会、阿訇和骨干乡老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