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上午,北京市伊协举行‘规范年’和谐清真寺创建工作部署会,市、区伊协会长、秘书长、伊协小组负责人、各区民宗办负责伊斯兰教工作的干部和17座重点清真寺寺管会主任60余人参加部署会。会上,市伊协副会长王崇恩宣布了实施方案的部署,该方案在今后一阶段将指导全市“规范年”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副会长杨冠军宣读了倡议书,号召全市伊斯兰教界按照首善之区的工作标准和“活动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的工作目标,为创建和规范和谐清真寺,为首都伊斯兰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副会长刘克杰在动员讲话中希望全市伊斯兰教界坚持“和谐创建靠你、靠我、靠大家”的理念,密切配合,巩固和谐创建成果,切实促进活动规范、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全面提升清真寺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市宗教局四处副调研员马奋奋传达了池维生局长关于“规范年”创建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就实施方案中具有本市伊斯兰教工作特点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强调。会上对朝觐、伊斯兰教工作调研和清真食品监制等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议由市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沙丽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