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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伊协荣获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字体大小】 [] [] []2015-03-31 21:12 文章来源:陕西省伊协 作者:通联员 苏萌

在2015年3月24日闭幕的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咸阳市伊协被陕西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是全省受表彰集体中唯一一个宗教团体组织。这也是今年市伊协获咸阳市民宗局2014年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咸阳清真寺被市精神文明办命名为咸阳首批文明宗教活动场所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咸阳市辖秦都、渭城两区和11个县市,有9个清真寺,穆斯林常住和流动人口共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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