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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
在“四进”清真寺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致辞

【字体大小】 [] [] []2018-05-22 19:07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东四清真寺举行“四进”清真寺活动启动仪式,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此,我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向在北京以及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同时举行相关活动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这一重要论述,为我国宗教包括伊斯兰教的健康传承指明了正确方向。开展国旗进清真寺、宪法和法律法规进清真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的活动,是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望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具体举措,得到了各地伊斯兰教界的广泛响应和热情支持。

我在这里提四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第一,要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伊斯兰教主张,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穆斯林爱国就像鸟儿眷恋鸟窝一样。伊斯兰教自传入中国后,就逐步融入中国社会,广大穆斯林在不同历史时期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新时代中国伊斯兰教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要进一步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处理爱国与爱教的关系,正确处理宗教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像珍爱自己的眼睛一样珍爱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像石榴籽一样同各族群众紧紧相拥在祖国怀抱中,抵制一切极端思想和分裂行径,通过诚实的劳动创造幸福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二,要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伊斯兰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要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主席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在伊斯兰教界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教育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做遵守法律的好公民。要让大家懂得遵守法律法规是对大家最大保护,不遵守法律法规,宗教没前途、社会无安宁。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的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抵制各种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稳定。

第三,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之成为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规章制度,坚持中国化方向,使之更加符合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要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并用广大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深讲透,夯实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要融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开展的“以儒诠经”活动,是伊斯兰教融入中华文化的一次重要探索,对促进伊斯兰教中国化产生了深远影响。要在伊斯兰教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深入了解中国的文化血脉,深入扎根滋养中国人的文化土壤,深入浸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国伊斯兰教从宗教思想、宗教制度、宗教活动、宗教建筑到宗教服饰等各个方面,都涵养中华文化气质、展现中国文化特质。要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适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努力塑造中国伊斯兰教爱国、团结、和平、宽容、理性的鲜明品格,深深地融入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清真寺是伊斯兰教的重要象征,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就是要使爱国主义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入到伊斯兰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到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宗教制度、教务工作、宗教活动等方方面面,最终深入到宗教教职人员和穆斯林群众思想意识中,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没有什么捷径。“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思想认识上要立意高远,具体行动上要深入踏实。要一步一个脚印,做好每一件具体事情,点点滴滴去积累,做到行稳致远、久久为功,使中国伊斯兰教中国化努力不断取得新进步。

正值斋月,祝穆斯林朋友斋月快乐、幸福安康!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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