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主学是伊斯兰教义学的核心,认主学领域学派纷呈,争奇斗艳,无不各尽所能。伊斯兰教诸多派别可以区分为两类:其一,基于政治分裂而产生的三大根本教义派别,包括逊尼派、什叶派和哈瓦立及派;其二,在上述相互分裂(有时是敌对的)三大教义派别之内,基于学术自由而形成的若干教义思想派别,如逊尼派内部的自由派、宿命派、穆尔太齐赖派、艾什尔里派等。
伊斯兰教义学派众多,虽然各派之间存在差异,但基本信仰一致,经过长期论战,各派观点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后辈教义学家在此基础上兼收并蓄,使教义学不再是枯燥的神学思辨,而为穆斯林大众所接受。本教材主要阐述逊尼派教义学的基本内容。
逊尼派教义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1)真主的本体及其属性
逊尼派教义学从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描述无始无终、独一无二的真主,其一,肯定属性( ):如创造的、独一的、无始的、永生的、全能的、全知的、全聪的、全明的、意欲的等;其二,否定属性( ):如不是偶性,不是物休,不是原子,没有形象,没有界限,不可数,没有部分,不是组合的,不可穷尽,不是可称“怎么样”的,不在任何空间,不受时间的影响,任何物不似像他,任何物不能超出他的知觉和能力的范围等等。穆尔太齐赖派关于“真主的属性即其本体”的观点为权威的正统教义学家所拒绝。
对于《古兰经》中描述真主有方向、是实体、具形象、有肢体等经文,例如:“恩惠确是由真主掌握”(3:73)原文为“恩惠确是由真主的手掌握”、“惟有你的主的本体,……”(55:27),原文为“惟有主的脸,……”。逊尼派教义学家主张应接受“天启”,毫不怀疑地信仰,不要过于纠缠经文的表面说法。同时他们反对“拟人派”的观点,防止人们以拟人的方式理解真主。为了慎重起见,应该遵先贤的常规,承认上述经典明文,但要将这些经文归于真主,因为只有真主最知道经文的涵义。
(2)世界观
逊尼派教义强调世界是有始的,是真主所创造的。认为世界万物不外乎是由若干实体和偶然性构成的,就万物的本质而言,最终都是“一”。尽管有这基本的统一,却又有各自的特殊性。对这些千差万别的特殊性进行追究,必定有一个终极原因,而这一终极原因就是真主。
(3)《古兰经》
《古兰经》和《讨拉特》、《引支勒》、《宰逋尔》等一切天启经典都是真主的语言。《古兰经》是真主最后降示的经典,《古兰经》除了以阿拉伯语降示外,也是为了“证实”在它以前的所有经典都是来自于真主的。为了反驳穆尔太齐赖派的“《古兰经》被造说”,艾什尔里派提出真主的语言具有内外两层含义,“我们主张古兰经是真主的言语、默示、启示和德性。这德性既非本体、又非他物,它是纸张上所记录的,口里所念的,心中所背记的,它不寓于书、口、心之中,它的一切字母、音符、笔画、排行都是被造的,因为这一切都是人为的。而真主的言语不是被造的。书写、字母、句子、章节都是人类认识真主言语的工具,真主的言语是以他的本体而发出的,它的意思通过这些工具才能理解到。”(《教典诠释》)
(4)绝对前定和相对自由
逊尼派艾什尔里派教义学家既反对人是自身行为的创造者,又反对人在行为上毫无自由,“真主依照人的自由而使他的行为成为必有的,或必无的,这足以证实人有自由,而不足以反对人有自由。”为了区别真主和人的行为,提出了“创造”和“营谋”两种不同的行为概念。归根结蒂,这种自由是在真主前定之下的自由,正如我国穆斯林先贤王岱舆(约1584-1670)所说:“前定如大海,自由如舟楫,事因若风涛。无大海,自无舟楫,是前定不离自由。无舟楫,不显大海,是自由不出前定。”
(5)认识论
逊尼派主张,万物的本质是确定的,是可以认识的。认为人类获得知识的方法有三:健全的感觉、诚实的传述和理性。由理性而直觉的,都是必然的知识;由理性而推知的,都是获得的知识。由万物本质的确定性、可知性,推证真主的存在,是这种认识的基本功能。在认识论方面,逊尼派既反对以现象为真实的现象论,也反对以观念为真实的观念论。
另外,逊尼派教义学还谈到了伊玛目问题,这是为了应对什叶派的伊玛目教义才提出的。也说明教义学产生具有深远的政治原因,并不完全是纯粹的宗教问题。